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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1-07-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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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49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1〕418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7-30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马宝收

高亚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注。现就涉及我局内容答复如下:

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位于宝鸡市,是1938年民族企业家荣氏家族创办的申新纺纱厂旧址。申新纱厂旧址共有文物建筑4处,分别是窑洞车间、薄壳车间、申福新办公楼、乐农别墅,是国内现存最完整的抗战工业遗产,也是中国工合运动重要发源地之一。申新纱厂旧址2016年被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被评为国家首批工业遗产,201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宝鸡申新纱厂旧址保护利用工作,近五年来,先后争取和支持资金1390余万元,加强规划、保护、展陈和安防等方面工作。组织编制宝鸡申新纱厂旧址保护规划,开展宝鸡申新纱厂旧址窑洞车间、薄壳车间等保护维修工程,推进申新纱厂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完成宝鸡工业遗址博物馆(申新纱厂旧址)陈列布展及对外开放工作,并将宝鸡申新纱厂旧址安防项目、消防项目列入全省202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项目实施计划。宝鸡申新纱厂旧址保护利用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宝鸡申新纱厂旧址本体保护修缮(窑洞车间通风、排水、加固工程)、安防项目、消防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和审核工作,加强项目进度监督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宝鸡申新纱厂旧址保护利用水平,促进宝鸡申新纱厂革命文化内涵的传承和弘扬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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