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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06-1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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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13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2〕221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2-06-15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 罗文利

李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白水仓颉庙谷雨祭祀提升为省级规格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答复如下:

仓颉墓与庙位于白水县史官乡史官村北,北靠黄龙山,南望洛水河,是后人为纪念仓颉创造文字而修建的庙宇。据庙内碑刻及有关史料记载,东汉延熹五年(162)已具规模,宋、金、元、明、清及民国时期曾多次重建与修葺。庙院坐北朝南,分两部分,前面为祠祀建筑,后面为墓冢,整体平面呈前宽后窄,总占地面积约1.1 万平方米。1992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仓颉墓与庙的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推进仓颉墓与庙的立法工作,指导渭南市编制、公布《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管理职责、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对加强仓颉墓和庙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维护仓颉文化多样性、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和增强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指导当地有关部门启动了仓颉墓与庙保护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规定,加强文保单位管理及展示利用的研究,明确文物利用的定位、方式和展示措施等内容。完成了仓颉墓与庙管理规划的编制,落实了保护责任,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操作性。三是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先后投入570余万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了仓颉庙大殿壁画保护、东西厢房维修、周边环境整治、寝殿保护维修等工程,确保了仓颉墓与庙文物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仓颉墓与庙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仓颉墓与庙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仓颉墓与庙的文化价值研究和阐释,统筹谋划展示利用方式、途径,制定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二是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做好仓颉墓与庙的日常保养维护、文物建筑及壁画维修等工程,改善保护现状,提升保护管理水平;三是指导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仓颉墓与庙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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