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5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2〕348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 别: B
签发人:罗文利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就涉及我局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省大遗址的基本情况
大遗址是陕西文化遗产宝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分布广、数量多、面积大、种类全、等级高等突出的特点。在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中,由国家主导保护的150处大遗址中陕西有18处(54个点),大遗址西安片区是国家纳入重点支持的6个大遗址片区之一。
近年来,我局围绕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大遗址考古。周原遗址、江村大墓、薄太后南陵外藏坑等考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杨官寨遗址、石峁遗址、芦山峁遗址的考古发掘为中华文明探源及早期格局、聚落形态演变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资料。二是积极实施大遗址文物保护工程。组织实施了秦始皇陵、汉长安城、秦雍城、石峁遗址等60余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三是加快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秦始皇陵、汉阳陵、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等被公布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乾陵、石峁遗址、统万城遗址、周原遗址等8处大遗址进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四是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秦始皇陵、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大明宫遗址、长城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石峁遗址、汉唐帝陵等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十四五”期间,我局重点推进石峁遗址申遗工作。目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组织机构已经建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关于提案反映问题的情况
(一)关于“部分遗址保护现状欠佳”的问题
大遗址保护的威胁来自于自然侵蚀和人为活动的破坏。我省大遗址多为土遗址,位于湿陷性黄土地区,易受水害。土遗址裸露面积大,少有遮盖,暴雨直接冲刷下,易引发裂隙、流失、滑坡、坍塌等险情。近年来我局加大大遗址保护工作,积极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经费,实施了文物本体保护、抢险加固、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60余项工程,有效地保证了大遗址安全。大遗址因规模大、面积广,不同程度存在管理机构人员不足、保护经费严重不足等实际情况,对大遗址的保护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二)关于“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缺失”的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大遗址保护的顶层设计,指导地方政府已经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34项,其中国家文物局批复了20项,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石峁遗址、长城等13项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公布实施,茂陵、平陵等8部规划正在编制。为了切实加强大遗址的保护管理,缓解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基本建设对文物保护的压力,我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保护管理规划,针对每处大遗址保护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提升了大遗址的保护管理能力。
(三)关于“大遗址保护与城镇建设矛盾突出”的问题
我省大遗址大多位于城市建成区或城乡接合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建设逐渐逼近大遗址范围。部分大遗址所在地地方政府尚未意识到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在进行城乡建设、布置工业发展、开展大型基本建设时,忽视对大遗址的保护和协调发展,没有依法将大遗址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年来,我局指导地方政府创新大遗址展示手段和工作方法,增强大遗址保护工程的观赏效果和吸引力,使文物资源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把大遗址保护同旧城改造、城镇建设、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有机结合起来,让大遗址保护工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推进大遗址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部分大遗址与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红线重叠”的问题
2022年4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了抓住机遇,解决大遗址保护的实际问题,我局下发紧急通知,指导各市县配合“三区三线”划定做好重点项目的土地调整工作。目前各市县已将《陕西省文物事业“十四五”规划》、《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拟建项目以及正在实施、或已经批准即将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提出了调整意见,正在审核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于大遗址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长期以来大遗址保护面临诸多问题。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大遗址保护动态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与管控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与大遗址保护、促进大遗址保护与开发主体多元化、依托大遗址带动当地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对于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并认同贵委的建议,并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推动。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好支持指导:
一是指导各地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技术监测及反应性监测,加强数据分析与转化。继续指导部分大遗址做好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为提高大遗址预防性保护水平夯实基础。对大遗址保护管理状况开展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取得的成绩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后续完善的相关建议。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指导大遗址所在地人民政府,加大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力度,为大遗址保护管理提供有效的规划保障。重点做好遗址价值评估、厘清遗址构成要素、科学划定保护区划、明确保护管理规定,并推动文物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
三是继续支持大遗址的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在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秦始皇陵、汉阳陵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水平,积极实施秦雍城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等保护展示工程,打造国家一流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样板。加大大遗址考古工作力度,以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为总目标,以“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为总抓手,深化大遗址考古研究和内涵阐释,以考古研究成果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明进程。
四是指导大遗址所在地政府加强大遗址开放利用力度,围绕大遗址的价值属性与空间属性,在游憩休闲、传播教育、环境提升、社会服务、产业转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综合考虑大遗址区位和周边环境,通过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博物馆、城市公园、线上展览、文创产品和社会活动等多种渠道,强化大遗址利用与宣传。同时,加大大遗址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将文物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研究建立、健全多元化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争取更多文物保护资金投入。
五是依托大遗址充分挖掘文化内涵,突出文旅融合,鼓励大遗址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对大遗址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促进大遗址保护利用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遗址管控区域内开展绿色生态、农业林业等适宜产业,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