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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5-3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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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094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4〕228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4-05-30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在陕西省政协十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博物馆数字化建设,让文物“活起来”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加强我省数字化文物研究开发力度的问题

早在本世纪初我省已经开始在全国率先建立数字博物馆,命名为“陕西数字博物馆”。截至项目结束已上线省内144家博物馆的虚拟展馆、125个数字专题展览、145个线上专题讲座、上千件文物介绍。“陕西数字博物馆”在疫情期间更是满足了观众足不出户看展览、在家云游博物馆需求,与公众共享陕西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

近年来我省的文物数字化建设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数字资源采集开发,通过藏品基本信息数字化、数字影像采集、三维建模等方式,获取藏品本体结构信息、功能性信息、环境联系信息以及时间记录信息等。二是数字资源展示利用,综合利用Web页面、三维展示、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大屏与环幕显示、触摸交互多媒体等技术,建立线上虚拟博物馆和线下数字展厅,提供数字化、网络化、虚拟化的藏品信息展示和体验服务。三是博物馆管理信息化,针对博物馆业务活动(藏品收藏、保管、研究和教育活动)和事务活动(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管理活动)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博物馆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为博物馆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二、关于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数字博物馆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问题

2021年,我局与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签署“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课题合作协议”,依托“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平台,将在包含数字博物馆研究在内的考古研究、历史研究、博物馆研究、革命文物研究、文物管理研究、文物法规研究等6个领域,先期确定13个重大课题,与省社科联联合开展课题研究,为推动陕西文物科研事业科学发展、促进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目前,第二期课题已经立项开题。至于贵委提出的在相关高校设立硕士点、博士点的问题,需要与教育部门协调。

三、关于拓宽资金渠道的问题

我省的文物数字化建设经费,主要来自于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根据2023年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9号),其中第二十三条对每年数字化保护项目的资金总数有明确限制,要求数字化保护预算不超过本省一般项目补助总额的15%。

此外,我局也积极指导全省文博单位以提供文物基础数据、高清照片知识产权等方式与文创企业合作,不断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陕西历史博物馆借助文化热点,精心打造“陕博日历”“鎏金铜蚕” 等系列文化产品;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开发“秦宝贝”系列产品、碑林博物馆开发文房四宝、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开发四神、五铢茶叶等均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关于建立我省文物数字化建设标准的问题

在互联网数字科技飞速发展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作为文物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数字化工作变得比较急迫。为了统一数据采集标准,便利后期数据使用,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同意,我局组织协调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多家单位联合编制了陕西省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规程》(DB61/T1736—2023)。同时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地市开展了文物数字化试点工作,以地市级博物馆为依托,建立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地市文物数据分中心及陕西数字博物馆地市分馆。即借助市级博物馆的场地(机房)与人员来保存维护全市的文物数据,主要承担各地市文物数字成果的存储及展示利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将文物数字成果统一向陕西文物数据中心进行备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全省博物馆数字化建设,让更多的文物“活起来”。支持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开展数字化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创数字化开发;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人才培养与培训,促进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45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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