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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7-0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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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12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4〕279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05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

刘至委员:

省十三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452号提案《关于加快龙岗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提案》由省政府交我局办理,经调查研究,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龙岗寺遗址的基本情况

龙岗寺遗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是汉水流域一处重要的旧石器遗址和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遗址,绝对年代距今120万年以上,早于蓝田猿人40-50万年,早于北京周口店猿人70-80万年,充分展现了南猿北迁的“中国文化的根源”,再次证明汉水流域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龙岗寺遗址于1992年被公布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150处重要大遗址名单,同年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并开始实施建设,2017年列入陕西省首批“文化遗址公园”。

二、龙岗寺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龙岗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积极开展考古工作。多年来,经过持续考古勘探和航测,基本搞清了龙岗寺遗址的核心区位置、分布范围、所处地域内地层堆积及遗迹的分布范围情况,遗址核心区西侧发现的居址西侧环壕、门址通道和南侧台地发现的制陶作坊区,为了解龙岗寺遗址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布局提供全新依据。2020年,属于龙岗寺旧石器遗址群之一的疥疙洞考古发掘项目,因发现人类洞穴居址和人类牙齿化石,获得“2019年度中国十大重要考古新发现”奖项。二是推动保护展示项目计划申报。近年来,依据省政府公布实施的《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我局积极指导帮助地方相关单位连续多年编制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设计划书、考古工作计划等资料,及时上报国家文物局,目前,遗址房址区和制陶作坊遗址区保护展示项目计划书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三是申请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和“十四五”专项规划。我局指导地方相关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积极对接、上报请示国家文物局。

三、关于龙岗寺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

1.我局积极组织指导相关考古单位,加强已有考古工作成果整理,进一步挖掘龙岗寺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组织编写科学规范的考古工作计划,在全面掌握已有考古成果基础上,明确考古工作方向和重点,并按程序报批。

2.我局积极支持龙岗寺遗址申请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工作。组织专业机构持续推进龙岗寺遗址的考古和研究工作,科学阐释遗址价值,扎实推动龙岗寺遗址各项文保工程,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展示问题。进一步明确公园定位、展示主题、建设项目内容和建设分期等,促进遗址考古和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民生改善、旅游发展相协调,推进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

3.加快推进龙岗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完善遗址的交通、道路、设施等基础设施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选址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选址意见及项目方案须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我局积极帮助当地政府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选址工作,指导相关机构编制工程方案等资料,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7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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