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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8-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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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44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4〕366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4-08-08
名    称: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

张小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吴起县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的建议》(第37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吴起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

吴起是中央红军长征胜利落脚点,依托境内丰富的长征资源禀赋,全县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9处,其中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8处,市县保单位15处;馆藏革命文物211(套)。

近年来,我局加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的文物保护传承。立足“一路三线十二区多点”空间布局,按照“以大带小、梯次衔接、功能互补”思路,强化项目带动,结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长征片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文物管护工作。在《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等6项规划中,突出长征文物特殊地位,编制完成《陕西省长征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加强对长征文物保护项目支持力度。组织编制63处省保以上长征文物《保护管理规划》,为长征文物科学保护、有效利用提供了方向。推动吴起革命纪念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张湾子毛主席旧居等重点展示项目落地,累计投入文保专项资金400余万元,支持白沟洼彭德怀叶剑英旧居、塔儿湾苏维埃政府旧址、刘河湾红军兵工厂旧址等多个保护修缮项目。

关于吴起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

吴起县现存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遗址110公里,2017年4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1月,战国秦长城吴起县段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

近年来,我局公布实施《陕西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印发《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保护规划》,组建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省、市、县各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有力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提请省政府将全省长城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管理级别显著提升。印发《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长城保护管理责任。支持吴起县实施明长城烽火台长城村、营峁村8处敌台顶部渗水和底层夯土层抢险加固工程,强化长城本体保护修缮,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奠定基础。按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保护规划》要求,指导编制完成战国秦长城吴起县部分点段长城保护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编制完成《吴起县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项目方案》,已完成立项等前期手续。2023年10月,我局联合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赴延安、榆林等地开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中期调研督导,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三、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进一步加大对吴起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

我局配合省委宣传部完成了对《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展馆改造提升项目版式稿意见征求工作。下一步,将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文保项目报审工作。结合长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统筹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管,将价值重大且亟需保护维修的革命文物纳入国家长征文物重大修缮保护清单。加强长征主题纪念馆建设在基本陈列改造提升、临时展览举办、讲解水平提升、藏品征集鉴定、数字化展示传播、数字化保护及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同文旅部门对接,支持相关主题游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以长征文物为主线,有机关联、串珠成链,集中展示长征主题文化的文化遗产旅游线路。

(二)进一步推进吴起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我局将积极指导吴起县加强项目储备,做好涉及长城的文物保护工程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报审工作。按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拨付要求,大力支持长城本体保护、修缮、展示工程。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拓宽融资渠道,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涉及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可积极申请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精特新等项目库,争取各级预算投资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要求,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长城本体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高质量推进公园项目建设,有力推动长城沿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方位发展。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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