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4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4〕3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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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沙石委员:
您在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快打造郑国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提案》,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就您的建议涉及我局工作职责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郑国渠首遗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王桥镇上然村北,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三大水利工程之一,自秦至清历代均进行完善修建,现遗址构成包括秦代郑国渠首,汉代白渠首,唐代三白渠首等十一处渠首遗址,以及16座历代引泾工程碑刻,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郑国渠成功入选“世界灌溉遗产名录”。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郑国渠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指导当地政府编制了《郑国渠首遗址保护规划》,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为遗址的合理保护利用奠定了基础。二是支持开展了考古勘探发掘、拦河坝修缮保护、周边环境整治、文管所建设等工作,先后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切实改善了遗址保护状况和周边环境。三是支持建设了历代引泾工程碑刻廊顶、栏杆和细纱网等保护设施,防止自然、人为破坏和鸟类粪便对碑刻的侵蚀。四是指导了张家山引水工程、集运鱼和生态泄放设施等项目,发挥了遗址的现代水利功能。目前遗址区域内渠道灌溉设施由省水利厅管辖,文物保护职能由泾阳县政府属地管理,郑国渠旅游风景区处于郑国渠首遗址保护区划之外,不涉及文物保护事宜。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一、指导当地政府尽快完善《郑国渠首遗址保护规划》,呈报省政府审核公布实施。
二、积极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加强郑国渠的保护工作,继续加大考古大坝、渠首等保护工程,并在项目立项、技术方案、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指导当地政府并理顺管理机制、统筹管理职能,协助加快博物馆、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等郑国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公园规划建设,真正让文物“活起来”。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