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5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4〕3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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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7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惠敏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秦腔院团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建议》(第707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易俗社剧场成立于1917年,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剧社之一,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易俗社剧场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易俗社剧场维修、秦腔艺术博物馆展陈方案评审、展品借用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文物部门从博物馆建设、运维方面给予经费支持保障的问题,按照现行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秦腔艺术博物馆及易俗社百年博物馆均属于国有行业博物馆,无法从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支出该项。但是,根据2023年陕西省文物局 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财政支持文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给予支持。下一步待沟通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特此函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