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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8-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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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52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4〕373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4-08-16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

惠敏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秦腔院团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建议》(第707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易俗社剧场成立于1917年,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剧社之一,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易俗社剧场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易俗社剧场维修、秦腔艺术博物馆展陈方案评审、展品借用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文物部门从博物馆建设、运维方面给予经费支持保障的问题,按照现行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秦腔艺术博物馆及易俗社百年博物馆均属于国有行业博物馆,无法从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支出该项。但是,根据2023年陕西省文物局 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财政支持文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给予支持。下一步待沟通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特此函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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