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268 | 发文字号: | 陕文保函〔2024〕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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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名 称: |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583号提案的报告 |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雷婉萍委员提出的《关于请上报成立“中国科技考古勘探有限公司”的提案》(第58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局内容报告如下: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指出“加强考古发掘资质管理,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19年,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拟与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等4家单位共同组建的“中国科技考古勘探公司”,将进一步整合推动我省文化遗产科技保护力量走向全国,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我局原则同意并积极支持该公司的成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5〕36号)文件精神,申请企业名称冠以“中国”字样,需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方可到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9年,我局《关于冠名“中国科技考古勘探公司”有关事宜的请示》(陕文物字〔2019〕87号),就冠名“中国科技考古勘探公司”有关事宜上报省政府,并向省政府反馈了国家文物局意见。国家文物局认为“公司名称冠名‘中国’等字样,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同意”。
下一步,我局将研究制定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相关政策,并在科技考古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