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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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4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惠敏莉代表:
您在陕西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的《关于构建综合型保护传承矩阵激活易俗社发展新动能 彰显文化强省新突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针对您提出的意见涉及我局部分,答复如下:
易俗社源于1912 年成立的易俗伶学社,是中国最古老的剧社之一,也是著名的秦腔艺术社团。成立百余年来,易俗社以“移风易俗、启迪民智、辅助教育、推陈出新”为办社宗旨,通过戏曲演出和教育,传播进步思想,改良社会风气,促进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秦腔艺术的重要传承者和推动者,易俗社对秦腔的发展和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培养人才、创作剧目、演出等方式,使得秦腔这一古老的戏曲艺术得以传承和发展,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易俗社曾前往亚非欧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演出,为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做出了贡献。2006 年,易俗社剧场被列入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了西安的文化地标之一。
作为全省文物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易俗社的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我局可从以下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建议依托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易俗社剧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西安市文物局申请成立“易俗社博物馆”,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博物馆的管理与日常运营维护;该博物馆成立后,可作为国有行业博物馆纳入我局统一行业指导。二是对易俗社保存的剧本、剧目、曲谱、手稿、服装、照片、录音(录像)带、光盘、奖牌、锦旗、名人字画、早期玻璃板字幕等进行整理,分门别类编辑账目并设立档案;经初步筛选有保存价值的,可经西安市文物局向我局提出文物鉴定及定级的请示,由我局安排陕西省文物鉴0定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三是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已在2025年安排文物保护资金145万用于易俗社剧院的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同时,我局还可在博物馆的人才培养、展示陈列、社会教育、文创开发、文物保护等方面给予行业指导及智力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