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0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428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函 |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杨树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李自成行宫和窑洞古城保护开发一体建成4A级景区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答复如下:
米脂,古称“银州”,是著名千年古县、革命老区,历史文化遗存丰富,是我省文物大县。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米脂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90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2023年,米脂县被公布为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盘龙山古建筑群,俗称“李自成行宫”,位于米脂县城北盘龙山南麓,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米脂窑洞古城,为明代至民国时期古县城,2008年被公布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米脂县文物保护工作,系统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组织编制了米脂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并颁布实施,明确了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落实了保护责任,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操作性;指导编制了杨家沟革命旧址、米脂窑洞古城、李鼎铭陵园与故居等保护规划,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对窑洞古城民居建筑进行专项认定,明确了文物构成,为编制古城专项规划和制定系统性保护利用措施提供了支撑。二是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近3700万元,实施了米脂窑洞26处民居、盘龙山古建筑群安防、杨家沟革命旧址、姜氏庄园、常氏庄园、王沙沟石窟、沙家店战役粮站旧址等近20余项文物保护工程,全面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提升了文物展示利用水平,为米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强化合理利用。在我局的指导下,米脂窑洞古城保护范围内窑洞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有效推进了窑洞古城的保护性基础设施提升、文物资源合理利用与区域文旅融合发展。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米脂窑洞古城、盘龙山古建筑群的保护力度,同时积极协同住建部门加强对米脂县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支持,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米脂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类型、分布与保存状况,指导米脂县依法依规开展认定公布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文物遗存,指导申报相应为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为名城申报夯实文物资源基础。二是继续指导当地部门实施好米脂窑洞古城民居、盘龙山古建筑群等保护修缮工程,改善文物整体保存状况;并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控制好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风貌。三是深化米脂县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推动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米脂县文化资源开发力度和影响力。四是协同住建部门,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条件和标准,加强对米脂县申报文本编制、保护规划制定等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共同提升申报材料质量和工作成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