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16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484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丁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终南山黄埔七分校摩崖石刻保护和研究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黄埔军校第七分校为抗战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的文物遗存对于研究黄埔军校第七分校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黄埔军校第七分校的文物保护工作。多次开展文物资源普查及革命文物、石窟寺等不可移动文物专项资源调查,不断摸清文物资源情况。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表明,“实干”石刻、“中流砥柱”石刻已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点。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组织对以上两处石刻进行了复核登记,同时,将您提到的其余6处摩崖石刻作为重要文物新发现线索提交当地普查队,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全面采集区位坐标、全景影像等信息,为做好黄埔军校第七分校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大对我省黄埔军校第七分校相关遗迹普查力度,并按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认定公布,纳入文物保护范畴,并督促当地文物部门明确管理机构,树立保护标志碑,加大保护力度。二是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开展终南山黄埔七分校摩崖石刻数字化信息采集,实现文物信息的永久保存、科学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题研究,加强对黄埔军校文物资源的保护与传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