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25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5〕533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5-11-20 |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函 | ||
类别:B
签发人:贾强
张仁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平对接国有与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非国有博物馆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博物馆条例》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的规定,通过政策、技术、人才等一系列扶持措施,鼓励、支持、引导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
一、政策扶持,加强顶层设计
近年来,我局先后指导西安市在政策扶持非国有博物馆方面做了诸多尝试,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暂行)》《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与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13个厅局联合下发《陕西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采用“民办公助、联合办馆等方式探索非国有博物馆在运营管理、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新路径”,“通过提供业务指导、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措施,鼓励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提供服务”。2023年我局联合陕西省财政厅下发《财政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对在国家博物馆等级评定中取得一、二、三等级的博物馆,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奖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给予支持”“获得省级博物馆优秀展览奖和单项奖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50万一次性奖补。”公平对待国有与非国有博物馆,以奖补的形式,对在博物馆定级、展览、社会教育等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资金支持,激励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精神,从2018年起我局累计为关中民俗博物院协调减免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约2000余万,在文物保护方面补助专项经费近2000万;对大唐西市博物馆在遗址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等补助专项经费近800万元。特别是西安市从2012年起设立了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全市参与年度考核的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进行补助。2012年至2022年,共计兑付资金8800余万元,覆盖全市约59%的非国有博物馆。2024年西安市印发《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全市符合条件的备案博物馆均可按照指南进行申报,据统计2025年全市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共兑现资金1499.79万元。此外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等也先后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对辖区内新备案博物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业务指导,提高办馆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我局先后在陈列展示、藏品管理、人员培训、文化交流、博物馆定级评估等方面加大对非国有的博物馆帮扶与指导。在全国率先实施国有博物馆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的对口帮扶,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事变纪念馆等国有文博单位离退休专业人员,到大唐西市博物馆、关中民俗博物院等非国有博物馆任职,参与博物馆管理;积极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藏品保管、鉴定评估等咨询服务;支持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之间的展览交流、合作办展;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近三年先后免费举办20余期的基层博物馆馆长、讲解员、数字化能力提升等培训班。联合省文旅厅、省教育厅开展陕西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大唐西市博物馆、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等非国有博物馆纷纷入选;西安城市记忆博物馆、曲江艺术博物馆、西安起良蔡侯纸博物馆等一大批非国有博物馆的特色研学课程入选西安市博物馆研学活动推介;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西安市羊文化博物馆、陕西汉唐石刻博物馆、西安秦砖汉瓦博物馆、西安市高家大院古典服饰博物馆等一批非国有博物馆在先后被评定为国家二、三级博物馆。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关于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等的建议,我们在《陕西省博物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陕西省博物馆改革实施方案》《财政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指导,通过文物主题游径等形式带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同时积极加强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沟通,按照奖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予以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非国有博物馆逐步纳入国家免开博物馆名单”这一建议,因国家免开博物馆申请范围为:国有文物系统综合类博物馆及革命类博物馆,名单由国家文物局与财政部联合公布,目前我省仅有85家博物馆纪念馆纳入范围,占比约23%,下一步如国家相关部委对该政策进行调整,我局将积极跟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