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31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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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1-29 |
名 称: | 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1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开展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把清理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清理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应清尽清、应退尽退。
二、按期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对违反规定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形于3月31日前清理整改完毕。
三、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整改,率先垂范,同时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单位贯彻落实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有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清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省局将适时组织相关处室对直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专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