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32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5〕27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2-19 |
名 称: | 关于李聪等14位同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
局直属各单位:
经2014年度陕西省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张勇剑、陈钢、赵艺蓬、夏楠、朱艳玲5位同志具有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李聪、张红娟、岳敏静、王佳、张蜓、李博雅、付建、崔大龙、薛雯9位同志具有馆员任职资格。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2月31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