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32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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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3-12 |
名 称: |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文物安全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
2014年,省文物系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检查、整改隐患,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我省文化遗产的安全。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推进全省文物系统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全省文物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单位要学习先进,进一步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确保我省文化遗产安全,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三个陕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省文物安全暨消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