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41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5〕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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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6-04 |
名 称: | 关于开展陕西省2015年度文物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
省内有关第二、三类文物拍卖企业:
为加强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管理,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文物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即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文物拍卖经营资质);
(二)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拥有与其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含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相适应的已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人员”)。
二、文物拍卖企业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申请表(见附件)
(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间文物拍卖活动批复文件复印件及文物拍卖记录(拍卖记录可以光盘形式粘贴于相应批复文件复印件左上角);
(三)2013年度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与专业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变更从业公司的,需提交原公司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及专业人员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文物拍卖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请相关文物拍卖企业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申请表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