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41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5〕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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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6-05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局系统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机管通[2015]6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定于6月13日至19日为2015年局机关直属单位节能宣传周,6月15日为低碳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局直属各单位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主题日”活动。6月15日分别为2015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和低碳日。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能源体验行”活动,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再生产品展览展示、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生活和消费方式。
(四)积极制作印发节能节水宣传画。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住宅区醒目位置制作节能节水永久性宣传标语,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温馨提示语,营造节水的良好氛围。
(五)使用节水设施,加强用水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水房,卫生间用水设施管理,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冲便器。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杜绝“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
(六)广泛宣传节能节水工作成果。紧密结合“十二五”以来陕西省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特别是在节能管理体制机制、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等方面做好成果展示,全面总结近年来节能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七)组织现场观摩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将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召开局系统节能减排现场观摩会,并签订局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节能减排成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结合实际,把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同时要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普及节水知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为宣传重点,突出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生态文明主题活动,为社会节约节能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灵活多样。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精心策划,力求实效。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约能源资源自觉性。宣传周期间省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赴各单位检查活动周开展情况。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局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仁智
电 话:029-85366661
邮 箱:374192704@qq.com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