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8-2651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8〕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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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8-08-01 |
名 称: |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文物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强对古建筑修缮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国家文物局近日编制并印发了《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现将该《规程》转发你们。
请各市级文物部门认真学习并依照执行,切实做好古建筑修缮项目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古建筑修缮项目管理力度,督促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按照《规程》开展工作。
请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各负其责,规范施工、监理程序,认真、及时填写相关表格,确保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在规程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沟通。
附件:1.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
2.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资料表格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