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8-2654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8〕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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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8-08-20 |
名 称: |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意见的通知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8〕839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我局核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请你院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8〕839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8月20日
附件:
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8〕83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的请示》(陕文物字〔2018〕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延安革命遗址—杨家岭旧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
二、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建项目设计方案,明确建设位置和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拟建建筑的建设规模、体量和高度,并优化建筑外观设计,注意与旧址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实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