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9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19〕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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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5-07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指出“扎实推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博物馆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留住群众乡愁的重要作用,解决文化发展不平衡问题,打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我局于2019年开展了第二批全省社区博物馆建设申报工作。经我局研究,遴选出华州区张桥社区博物馆等17家为我省第二批社区博物馆,并拟于2019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进行授牌。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社区博物馆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指导
各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社区博物馆建设与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相结合,按照《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加强社区博物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文物发[2017]93号)要求,高标准指导各镇、村做好社区博物馆的新建和提升改造工作,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布展、藏品管理、安全运营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将社区博物馆建设成寻乡愁、寻记忆、寻根脉、循发展的精神家园。
二、以人为本,特色引领
各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博物馆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保护乡村文化遗产、提高群众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与文化、教育、档案、旅游、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整合自然人文资源,按照《指导意见》中对社区博物馆的选址位置、功能需求、基础条件、展示内容、管理模式等的要求,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支持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建设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服务基层的社区博物馆,助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
三、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各市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指导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社区博物馆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社区博物馆社会功能,确保其规范建设、健康发展。对于符合博物馆设立条件的社区博物馆,及时做好备案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博物馆体系。
附件: 陕西省文物局第二批社区博物馆名单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5月7日
附件
陕西省文物局第二批社区博物馆名单
序号 |
地市 |
名 称 |
1 |
西安市 |
高陵区何村社区博物馆 |
2 |
宝鸡市 |
岐山小强村社区博物馆 |
3 |
凤翔大塬村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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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咸阳市 |
礼泉县烽火社区博物馆 |
5 |
长武牛王村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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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铜川市 |
耀州区红岩社区博物馆 |
7 |
印台区北街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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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渭南市 |
华州区张桥社区博物馆 |
9 |
华州区毛沟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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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水县和园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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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汉中市 |
汉台区龙江社区博物馆 |
12 |
镇巴水田坝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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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康市 |
汉滨区恒口老街社区博物馆 |
14 |
旬阳金寨河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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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商洛市 |
柞水本地湾社区博物馆 |
16 |
镇安云盖寺古镇社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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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韩城市 |
晨钟社区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