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719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0〕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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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名 称: | 转发国家文物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现将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20〕3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时完成石窟寺、世界文化遗产等景区游客承载量核定公布工作,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公布及执行情况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20〕32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