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50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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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名 称: | 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月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月有关事项的通知》(办革发〔2021〕8号)转发你们。
请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围绕“展示百年风华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融媒体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好革命文物宣传活动月,宣传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所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弘扬好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
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加强与宣传等部门合作,实施好革命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请相关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及时组织报送相关重点活动音视频、宣传链接等资料,形成联动互动效应。
专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