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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培训班暨“陕西省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部署会议的通知

关于举办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培训班暨“陕西省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部署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2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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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507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1〕86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5-25
名    称: 关于举办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培训班暨“陕西省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部署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提升全省革命文物管理能力,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经研究,决定在西安举办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培训班暨“陕西省黄河流域革命文物调查”部署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报到,3--4日培训,5日上午离会

培训地点

西安市天朗森柏大酒店丈八北路380号

培训人员

各地市文物局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部分县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人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旧址管理人员(见附件)。

培训内容

革命文物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中共陕西党史革命文物保护维修、陈列展示及活化利用,革命文物与青少年教育等。

五、相关要求

(一)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参会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请各地市文物局于53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全程佩戴普通医用蓝色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时上报会务组。

联系人聂菲

话:13772455883

真:029-88851565

箱:21462779@qq.com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21525日      


附件1各地市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西安市

9人)

市级文物部门 2人,西咸新区文物部门1人

碑林区、新城区、蓝田县文物部门各1

西安事变纪念馆、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管理人员各1人

宝鸡市

7人)

市级文物部门 2

凤县、太白县文物部门各1

扶眉战役纪念馆、申新纱厂旧址、凤县革命纪念馆管理人员各1人

咸阳市

(8人)

市级文物部门 2

泾阳县、三原县、旬邑县、淳化县文物部门各1人

马栏革命纪念馆、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管理人员各1人

铜川市

6人)

市级文物部门 2

耀州区、印台区文物部门1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陈家坡会议旧址管理人员各1人

渭南市

(8人)

市级文物部门 2

华州区、蒲城县、富平县澄城县文物部门1

渭华起义纪念馆、杨虎城将军纪念馆管理人员各1人

延安市

(16人)

市、县级文物部门代表重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旧址管理人员16

榆林市

11人)

市级文物部门2

榆阳区靖边县、米脂县横山区佳县府谷县绥德县文物部门1

杨家沟革命纪念馆、小河会议旧址管理人员各1人

汉中市

7人)

市级文物部门2

南郑区、城固县、略阳县、洋县文物部门各1人

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管理人员1人

安康市

5人)

市级文物部门2

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部门各1

商洛市

3人)

市级文物部门2

丹凤县文物部门1

韩城市

1人)

文物部门1

杨凌示范区

(1人)

文物部门1人

附件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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