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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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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51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1〕84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5-19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十四五”期间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        

2021519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陕西文物工作实际,着眼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为“十四五”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和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以服务文物事业改革发展为宗旨,文物考古、科技保护、传播利用、专业技能、综合管理五支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不断完善文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切实加强对文物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管理机制,不断凝聚合力、增强动力,为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构建适应文物事业发展的人才引进、管理、培养、使用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文物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坚持科学布局。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培养文物领军人才,创建高层次专业团队,逐步健全学科专业门类齐全、年龄梯次搭配合理的文物人才队伍。坚持融合共享。积极整合体制内外人才资源,发挥行业协会、科研基地、创新联盟作用。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多元用人方式,壮大文博专业人才队伍力量。

(三)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陕西文物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需求,培养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体系完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文物人才队伍,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完善,领军人才、中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涌现,“五支队伍”综合能力有效提升,人才发展环境更加完善的格局,实现文物人才发展与文物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到“十四五”末,全省文博单位在编人员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总人数的45%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10%以上,博士研究生达到1%以上,其中省直文博单位在编人员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总人数的55%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25%以上,博士研究生达到3%以上;文物人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全省文博单位在编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达到48%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达到专业人员总数的18%以上,其中省直文博单位专业人员占比达到7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达到专业人员总数38%以上;高层次专家人才进一步增加,入选中宣部“个一批”、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省“三五人才”、青年专家特支计划等各类重点人才支持计划的达到40人次以上,其中省直文博单位达到30人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五支队伍”建设

1.重视培育文物考古人才队伍

文物考古人才是指掌握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历史研究等知识,从事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积极壮大文物考古机构队伍。争取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调整机构编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成陕西考古博物馆并对外开放。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市级文物考古机构建设。指导加强我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等文物考古机构建设。

注重加强工作实践培养。加强对文物考古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我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考古中国”等重点项目,开展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陕西黄河流域重点遗址的文物考古项目持续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的联合考古工作,分运用文物考古项目实践锻炼培养人才。

协同加强考古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我省文物资源优势,指导省内文物考古机构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合力攻关考古研究重大课题,强化考古学科师资力量,完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贡献陕西力量。继续加强与国外考古研究机构的沟通交流,积极举办考古学国际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支持、推荐省内专家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增强陕西考古在国际考古学界的影响力、话语权。

2.加快打造科技保护人才队伍

科技保护人才是指利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科技考古以及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学和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文物修复、病害防治技术研究及文化遗产监测、风险防控、文物鉴定等相关科技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发挥科研创新平台育才作用。组织召开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大会,制定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陕西省文物保护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激发调动科技保护人才队伍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国际合作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开展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指导加强陕西省黄河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作用,加快推进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的深度融合和继承创新,积极开展文物科技保护课题研究,举办学术年会,推动科技保护人才能力提升和技术进步。

加强科技保护人才培训。积极选送我省文物科技保护专业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科技考古、石窟保护研究等业务培训班次,组织参加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相关网络培训班次。指导有关文博单位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组织,每年组织举办科技考古、文物鉴定、文物修复等业务培训不少于4个培训班次,培训人员200人次以上。结合组织实施缅甸他冰瑜寺等援外项目,以及与法国合作茂陵石刻、公输堂古建保护等项目开展业务培训。

3.重视培养传播利用人才队伍

传播利用人才是指掌握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考古、文物保护、文物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知识,从事文物陈列展示、教育传播、新媒体宣传策划、文创产品研发、文物旅游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加强传播利用人才培养。依托西安半坡博物馆中国博物馆协会西安培训中心,积极举办全省博物馆宣教讲解业务培训班,定期举办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大赛,重点培养一批专家型、学者型博物馆讲解员。建立完善策展人制度,强化展览策划队伍的设计能力和专业素养。联合有关文博单位、高校、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博物馆宣教讲解、陈列设计、文创产品研发、文物旅游等业务培训。适应新媒体时代特点,重视加强文物数据资源开发、信息服务、新媒体宣传策划等方面的人才培训。积极举办全省文创产品开发设计竞赛和博物馆陈列展览、社会教育项目评比表彰活动,积极推荐我省博物馆教育项目、陈列展览、文创产品参加全国性评比表彰活动。结合创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探索新时代革命文物传播利用新途径,推进宣传利用人才队伍建设。

4.着力建设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专业技能人才是指掌握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知识,从事考古、可移动文物修复、不可移动文物修复等技能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加强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与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的战略合作,以考古、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鉴定为重点方向,协同加强陕西省文物保护专修学院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充实师资力量,加强实践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指导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充分发挥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加大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加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考古、古墓葬及古遗址保护、馆藏文物修复等专业技能培训班次,组织参加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相关网络培训班次。针对考古勘探、绘图,馆藏文物修复,古建筑修缮和革命文物保护修缮等急需技能方向,联合省内高职院校、有关单位组织举办专业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人员200人次以上。

积极探索“工程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联盟”作用,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为抓,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文博企事业单位为主导,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等相结合。定期举办全省文物保护职业技能竞赛落实文博事业单位专业技能人才招聘引进和职称评定有关政策,贯通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活力。

5.持续锤炼综合管理人才队伍

综合管理人才是指掌握文物工作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承担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安全管理及人事、财务、工程等相关管理职能的人员。

加强直属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及时补充配备省文物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处级领导岗位,加快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县和乡村振兴一线挂职锻炼,开展直属系统内部干部交流任职,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认真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畅通机关干部发展通道、优化队伍结构。

加强综合管理人才培训。针对文物安全、博物馆管理等急需方向,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次,联合有关文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每年组织举办博物馆管理、文管所管理、文物行政执法、安全管理等5个以上培训班次,培训人员200人次以上,优先考虑博物馆(纪念馆)馆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等。适时组织市县分管文物工作领导、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次。积极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政策法规纳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班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举办局直属系统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升培训。组织省文物局、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五年累计参加各类培训3个月或者55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每年需至少参加1次管理人才培训。

(二)实施多层次人才培养“秦鼎计划”

1.培育陕西文物领军人才

组织开展文物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围绕文物考古、科技保护等重点专业方向,五年内在全省遴选10名左右符合文物领军人才基本条件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陕西文物领军人才重点培养。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积极推荐陕西文物领军人才申报“国家万人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省内文博单位招聘引进海外、省外文物领域高层次人才,扩充陕西文物领军人才队伍。

加大对文物领军人才的政策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同研究制定陕西文物领军人才支持措施,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培训、出国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在国家及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工程项目、重大课题等管理中向领军人才倾斜。支持、鼓励领军人才领衔创建高层次专业团队,参与“国家博物馆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依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2.打造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加强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五年内在全省范围遴选20名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主持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近年来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进行中长期定向培养。积极推荐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陕西“六个一批”“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研究制定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支持措施,支持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承担、参与重点科研、工程项目,鼓励在职学习深造、参加研修交流活动。

支持创建中青年创新团队。支持省内有关文博单位依托现有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基地和“三秦学者”岗位等平台,以及文物历史考古文物研究、科技保护等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与工程项目,吸引和聚集一批中青年人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中培养打造创新团队。

3.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群体

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在全省遴选50名左右30至40岁、具有良好政治品质和科研潜能的相关青年专业人员,安排文物领军人物加强传、帮、带,鼓励支持加入创新团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与工程项目,支持推荐参加学习考察、进修研学和脱产培训。鼓励省直文博单位与基层文博单位组织开展青年人才岗位交流、合作科研或交流挂职。依托各市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工作站,结合文物保护科研和工程项目开展,不断加强基层青年后备人才培养。

(三)积极推进文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人才引进机制

积极加强人才招聘。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文博单位结合实际、着眼长远科学制定“十四五”人才引进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做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充实健全文物人才队伍。依据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逐步推进落实文博单位人才招聘自主权,对文物保护和修复类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岗位放宽学历要求,降低开考比例。

拓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发挥陕西文物资源优势,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吸引聚集省内外高层次文物人才。每年组织省直文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文物人才,积极争取引进进入国家、省级人才培养计划的文物人才。支持有条件的文博单位,在重点建设和人才急缺的学科领域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直接引进高层次文物人采取合作研究、短期聘用、学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物人才。

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在职人员培训制度。指导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完善在职人员培训制度,科学编制在职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积极提升“五支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重点加强文物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加强青年后备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文物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依托陕西历史博物馆全省文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大力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积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全国文博网络学院平台作用,加大线上教育培训力度,推动“互联网+文物人才”建设。

强化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校或职业院校的战略合作,协调加强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争取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指导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与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开展深度合作。加大对陕西省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的扶持力度。积极向高校、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场地、师资、技术等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在文物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文博专业学历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高校的沟通,协调推进文物保护相关学科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西北大学等高校,探索高层次、科研型文物人才学历教育的新路径。支持陕西省文物保护专修学院建设和发展。推荐我省文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支持文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加强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着眼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影响力的文物人才队伍,建立、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相关文物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治理,承担涉外文物工程和项目合作,构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双边、多边人才交流机制和合作平台。吸引支持文博行业国际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陕西举办或永久性落地。支持省内文博单位、行业组织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和项目合作交流。选派省内文物人才赴国外进行专题培训、进修,邀请国外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来华授课培养选送文物人才进入国际组织。

完善人才培养基础建设。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应积极开展人才培养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议,为文物人才培养工作提供理论基础。组建陕西文物智库,引领人才队伍建设。由省文物局牵头,建立陕西文物行业专家师资库,积极推动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常态化。支持省内文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校、职业院校教师交流任职兼职,打造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文博专业教育培训教材评估与研究,不断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3.改进人才管理机制

加强人事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文博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文物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加大奖惩力度。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建立新型文物人才管理体制。

优化岗位结构。争取增加省直文博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资格评审和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事业单位进一步优化岗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鼓励文博事业单位打通各类人才内部转岗通道,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争取扩充编制。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争取增加省直文博单位编制,优化调整内部机构设置。支持市、县文物行政部门争取扩充所属文博事业单位编制,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壮大“五支队伍”力量。

4.优化人才评价机制

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文物人才评价的首位。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人才分类评价的要求,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制定完善《陕西省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指导有关文博单位制定单位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建立完善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完善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调动发挥有关文博行业社会组织作用,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落实关于基层业务人员职称评审的倾斜政策,实行基层专业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积极拓展评价范围,畅通非国有文博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职称评价渠道。探索开展省内职称评审结果互认,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文物局成立新时代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承担具体日常事务。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加强对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将文物人才工作纳入文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在全省文物系统构建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形成抓文物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树立人才投资优先理念,省文物局每年争取安排一定数量的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全省高层次文物人才培训培养、承担重大课题以及人才奖励等工作的专项投入。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将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共同投入,支持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新时代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与各类人才政策之间的衔接,特别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沟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建立完善人才招聘、使用、评价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省文物局将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纳入《陕西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县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与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本单位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合理编制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四)健全激励机制。积极为文物人才提供事业平台和政策保障,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贯彻落实“三项机制”,选拔基层一线、关键岗位的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加大人才交流、干部轮岗、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健全完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创新团队和文物人才实施专项奖励。深化文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自主灵活的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制度。落实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文物人才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人文环境。

(五)夯实基础工作。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搭建与相关文博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文博企事业单位间的交流平台,提升组织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文物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三秦工匠”、“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评选表彰。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单位,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工作经验,加强文物行业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促进文物人才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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