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84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1〕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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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名 称: | 关于开展全省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物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11月2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秦康医院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9人受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查明原因,举一反三,严查各类涉众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雨雪、寒潮等极端天气和疫情防控等多重因素叠加,安全压力增大,安全风险防范任务艰巨。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21〕28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现将《全省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11月10日
全省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一系列安全生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夯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发生,不断加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和文物开放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现结合我省文物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梳理的紧急通知》确定的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同时,聚焦文物开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不断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完善安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全省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线。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三、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盗窃盗掘盗割和火灾等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二)重点:
1.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问题。重点围绕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巡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改、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应急预案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重点围绕电气安全隐患、用火安全隐患、燃香烧纸隐患、危险物品安全隐患等工作落实情况。
3.文物、博物馆单位其他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11月10日至11月20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摸排。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逐个拉网过筛,分类分行业建立台账,逐一销项,消除隐患,做到面上排查全覆盖、点上排查不缺项,坚决避免盲区死角。
(二)集中整治(11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地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和一般隐患集中整治重点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有效落实。11月26日前,各地、各单位将隐患整治结果台账汇总报省文物局。
(三)强化检查(11月30日至12月10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成10个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市、县(区)政府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督导。省文物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全面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双节”“两会”相继到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重大。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不走过程,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检查整改。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开展工作,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到位。对发现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走过场、反复警示提醒仍整治不力的单位,要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排查整治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和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要结合文物安全隐患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剖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使广大群众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内容中,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省文物局。
联系人:刘大新 联系电话:029-85360131
邮 箱:swwjdac@163.com
附件
隐患排查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方式:
序号 | 检查单位/部门 | 隐患内容 | 整改责任单位/人 | 整改完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