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关于印发《全省文物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文物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1 17:27
字号: 打印
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916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1〕172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12-01
名    称: 关于印发《全省文物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物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全省文博单位冬春季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文物局及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全省文物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文物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暨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要求,以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省文物系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省文物局定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省文物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文博单位火灾防控工作之中,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工作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文博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文物开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在认真抓好陕西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博物馆安全防范建设提升两年攻坚行动的同时,集中开展冬春有针对性的文物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文物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对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对文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的研判,严格落实“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要对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陕西省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要求,推动文物建筑、博物馆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要督促文物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跟踪督改。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文博单位重点建设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安装完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强化文物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三)加强消防安全基础风险防控。要认真对文物场所附属设施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值班值守、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演练,切实提高一线人员对初起火灾灭早灭小能力。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公开制度。元旦、春节前后,各级文物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文物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风险防范措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要在主流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推出消防安全治理及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文博场所火灾防范等专题新闻和系列报道,结合历年冬春季重特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进行消防安全警示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6日前)。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7日至 2022年3月25日)。组织分区域、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省文物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省文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督察与安全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文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任务推进、督导检查、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组织实施。12月6日前,各地文物行政部门领导要专题听取文物安全部门关于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汇报,部署本地区文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掌握工作进度、推动任务落实,及时研判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全力推动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要找准文博单位冬春季规律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文物安全部门每月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报告当地政府、函告省文物局,向文博单位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文博单位自查自改、集中排查、消防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检查督查。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查处。要跟进重点工作进度,推动任务有效落实。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文博单位,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情况,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