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31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2〕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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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名 称: |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考古勘探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市文物(旅游、文化)局、考古发掘资质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考古勘探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考函〔2022〕712号)转发各单位。请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进一步加强考古勘探管理,确保考古勘探质量和文物安全。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要求如下:
一、各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加大考古勘探检查力度,重大违规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督促考古勘探业务单位严格按照《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强化考古勘探项目管理。
二、考古发掘资质单位要组织管理好承担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勘探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对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参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做好指导监督和规范引导。
三、在配合基本建设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和发掘工作实施前,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备;完成基建考古工作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审核的文物行政部门以及工作协议签订单位提交基建考古成果报告和文物保护建议。
四、每季度前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向我局提交上季度结项的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和发掘工作报告(盖章电子版),每年11月30 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考古工作情况。
为落实执行好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市文物行政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考古勘探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考函〔2022〕712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