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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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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312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2〕104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2-09-15
名    称: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碑刻石刻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22〕814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及调研工作,抓紧安排部署,确保按期完成。

二、要以已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石窟寺及石刻专项调查等现有资料为基础,以碑刻石刻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碑刻石刻类一级文物和第一批全国书法艺术名碑为重点,严格按照遴选推荐及调研要求,开展本辖区遴选推荐及调研工作。

三、各市级文物部门要明确工作联络人员,负责本市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县(区)文物部门要明确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具体遴选推荐及调研工作。此次遴选推荐及调研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县(区)要尽快组织辖区内碑刻石刻类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按照《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表格填报及资源摸底工作。

四、相关时限要求。市级部门联络人及县(区)具体工作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于9月16日前上报我局。待工作完成后,各市级文物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内遴选推荐资料和摸底调研报告,并分别于9月25日、10月2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杨宏军  电话:029-85360090

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张坤  电话:029-85360122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名碑名刻文物遴选推荐及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22〕814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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