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3-0021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3〕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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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名 称: |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革命旧址和纪念场馆讲解服务、缅怀纪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革命旧址和纪念馆讲解服务、缅怀纪念活动的通知》(文物革函〔2023〕1060号)转发你们。
请你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革命旧址和纪念场馆讲解服务、缅怀纪念活动。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划革命旧址和纪念场馆讲解服务、缅怀纪念活动的通知》(文物革函〔2023〕1060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