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4-0003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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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名 称: |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文物统计工作的通知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省文物统计工作,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办财发〔2024〕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文物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文物统计数据质量
文物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反映文物事业发展现状、推动行业科学管理、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组织完成了《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修订工作,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制度》要求,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加大数据审核力度,落实统计工作保障,紧扣工作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二、切实做好文物统计年报工作
数据审核是把好数据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勇于直面问题,果断解决问题,从填报源头抓起,把好数据审核最后一道关口,注意与上年数据的对比与衔接,如数据出入较大时,应认真核实,并就此提供书面说明。重点核实文物藏品这一数据指标,务必账实相符,珍贵文物藏品数据的变化要有详细的正式说明。所有基层数据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退回基层单位进行核实修改,严禁各级统计人员直接修改。各单位文物统计年报工作由文物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相互配合,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年报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认识,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数据质量负责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各级统计责任。各单位要指定有经验的同志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文物统计工作,按照《关于防范和惩治文化和旅游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认真履职尽责,明确各级文物统计责任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文物统计管理办法》和《关于防范和惩治文化和旅游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级文物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提升各级文物统计数据质量。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