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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收藏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移交涉案文物的通知

关于指定收藏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移交涉案文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2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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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5-00073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5〕77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5-05-22
名    称: 关于指定收藏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移交涉案文物的通知


陕西历史博物馆

近日,我局收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移交的涉案文物六件。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其中三级文物1件,一般文物5件(见附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海上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经我局研究决定,将该批次涉案文物指定你馆收藏。请你馆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办理文物移交手续,同时做好相关账目的登记以及文物保管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移交文物清单


陕西省文物局       

20255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移交文物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备注

1

绿釉模印陶盒

1

高:14厘米 口径:15厘米 底径:9.5厘米

汉代一般文物

2

绿釉模印陶豆

1

高:10.2厘米 口径:9.5厘米 底径:10.3厘米

汉代一般文物

3

青铜熏炉

1

高:16厘米 底径:8.8厘米

汉代般文物

4

青铜鍪

1

高:11.5厘米  口径:11.6厘米

汉代三级文物

5

青铜钹

2

长:8.1厘米  长:9.1 厘米

汉代一般文物

6

石蝉

1

残长:5.5厘米 宽:3.3厘米

汉代一般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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