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5-2645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5〕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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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5-08-26 |
名 称: |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岭山寺塔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意见》的通知 |
延安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岭山寺塔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4〕277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重新梳理延安岭山寺塔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深入阐释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重新编制立项报告,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岭山寺塔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