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8-2651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8〕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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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8-08-01 |
名 称: | 关于志丹县九塔湾砖塔群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九塔湾砖塔群维修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延革立项〔2018〕1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志丹县九塔湾砖塔群保护维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次维修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九塔湾砖塔群1-8号塔体的保护维修和周边排水整治。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应加强现状勘察,补充地质勘察报告和塔体变形监测报告,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充分运用原有建筑材料与工艺,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应对文物建筑要有构件进行仔细甄别,在不影响古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
4.暂不同意复原9号塔,应以遗址保护为主。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