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8-2655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8〕3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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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名 称: | 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的批复 |
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你院《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方案的请示》(阳陵院字〔2018〕20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汉阳陵是汉景帝刘启及其皇后合葬陵园,是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汉阳陵标识系统的提升改造对于阐释遗址文化内涵,增强遗址可读性具有积极意义。方案一现状勘察较全面,对于遗址展示、标识、解说的技术和方法可行有效,原则同意设计方案一。
二、所报方案一尚需调整、完善:
(一)一类标识的数量不宜过多,布置于主入口处,达到明确的展示阐释作用即可。
(二)标识系统石质材料的选择应尽量接近中国古代砖石材质和形式,保持与汉阳陵整体风貌的协调性。
(三)明确各级石质标识解说牌的安装方式及涉及区域的考古勘探情况,明确地下遗迹分布,为具体选址位置提供详实的依据。
(四)进一步核实标识系统的文字内容,规范外文翻译用词,力求精确无误。
三、请你院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实施。施工前及施工中应组织相关考古单位配合工程实施,防止对重要遗址遗迹造成影响,如遇重要发现,应及时上报。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