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59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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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名 称: | 关于凤县褒斜道陈仓古道栈道遗址长坪村城隍庙大殿与戏楼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凤县褒斜道陈仓古道栈道遗址长坪村城隍庙大殿与戏楼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请示》(宝文物字〔2018〕127号)收悉,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结论,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凤县褒斜道陈仓古道栈道遗址长坪村城隍庙大殿与戏楼保护维修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应加强现状勘察,补充墙体内柱糟朽情况说明及相应的工程措施;补充古建筑地基勘察情况,并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估。
2.应加强对当地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的研究,细化夯土墙体材料分析和工艺做法;补充说明木装修采用进口白松的必要性。
3.应补充建筑散水和周边排水措施,增加室外地坪三七灰土的厚度。
4.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对木构件进行勘察,制定病虫蚁防治措施,与维修工程一并实施。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的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