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593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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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名 称: | 关于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古建维修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五丈原诸葛亮庙古建维修加固工程方案〉的请示》(宝市文物字〔2018〕121号)收悉,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结论,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古建维修加固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应加强对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的研究,并根据当地传统工艺修改完善筒瓦屋面做法;不建议采用SBS防水卷材作为屋面防水材料。
2.应补充填补防空洞的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3.应补充加固倾斜墙体灰桩的具体布局、深度、施工要求,以及施工中文物安全措施。
4.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彩绘修复方案,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的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