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0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63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2-21 |
名 称: | 关于西汉帝陵——渭陵保护展示方案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西汉帝陵安陵邑、渭陵保护展示工程方案的报告》(市文物字﹝2018﹞719号)收悉。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渭陵保护展示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8﹞703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汉帝陵——渭陵保护展示方案。
二、该方案应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加强考古资料的整理,明确陵园的整体格局,深入研究垣墙、门阙、道路系统的相关资料,为科学制定保护展示方案提供依据。
(二)陪葬墓的复原展示应强调其“祔葬”特征及等级关系。
(三)细化遗址区内排水系统的组织。补充排水设施的埋深和工程措施说明,合理核定遗址区内排水设施管网铺设的必要性。
(四)充分说明远期展示方案中保留“五陵塬旅游道路”的必要性。
(五)标识系统等辅助保护展示设施应简洁大方,注意与遗址环境及氛围相协调。同时,标识系统的内容设计应科学、全面、准确地阐释遗址内涵、历史背景和其他相关信息,并尽量做到通俗易懂。
(六)方案中涉及的建设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