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0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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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2-22 |
名 称: | 关于三原县博物馆馆藏39件书画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的意见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三原县博物馆馆藏39件书画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咸旅文字〔2018〕10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批水陆道场画部分画面残损较多,不宜进行补绘,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尽量不做揭裱,保持书画及装祯材料、工艺、风格的原真性。
二、请你局指导三原县博物馆重新编制修复方案后另行上报。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