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6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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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3-29 |
名 称: | 关于大荔县井庄戏楼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
渭南市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大荔县井庄戏楼抢险的请示》(渭文旅字〔2018〕238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荔县井庄戏楼抢险加固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完善修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对原建筑始建年代、形制特征和工艺做法等研究;补充总平面图,说明文物建筑与周边建筑及环境之间关系;
2.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严格控制工程强度和范围,不宜大量进行翻新更换;进一步细化说明席纹海墁台基地面、方砖错缝细墁、灰土分两层夯实等具体工程做法;补充完善排水设计方案;
3.补充说明建筑墙面原有文革标语是否保留;
4.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及图纸。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