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6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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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4-04 |
名 称: | 关于渭南鼓楼保护维修修改方案的意见 |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
你局《关于渭南鼓楼保护维修修改完善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19〕6号)收悉。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结论,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加强对当地传统建筑原工艺、原材料的研究,配补木材和木构件的防腐处理应尽量采用传统材料;补充论证地面铺装厚度不少于两层砖的设计依据。
二、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酥碱墙面砖的干预,并进一步论证砖粉修补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三、进一步校核文字及图纸内容,补充完善图纸中的标注,如剖面图做法标注、构件尺寸大小、铺砖方式、散水宽度、排水方向;补充完善一层仰视图中木椽规格、间距和残损量;补充“二层明间中部余塞板中加设立枋”图纸。
四、重新审核工程概算,补充说明概算中工程勘察费及工程设计费费率的依据。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你局的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