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7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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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4-15 |
名 称: | 关于三原崔氏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三原崔氏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请示》(咸旅文字〔2018〕17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原崔氏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完善修改意见:
1.进一步调查完善古建筑现存残损情况、分析残损原因;补充部分详图,如一进院东西厢房后期添配的隔扇、槛窗等;
2.系统研究总结当地民居建筑建造传统工艺、所用材料、构造特征;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使用原材料、原工艺;
3.建议在施工阶段先期做好局部排险及支护措施;
4.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及图纸,修正部分古建筑专业文字描述表达;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