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67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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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4-15 |
名 称: | 关于延安县委县政府旧址陈列展示方案的批复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延安县委县政府旧址陈列方案的请示》(延革字〔2019〕1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展示内容方面,进一步明确展览定位,调整整体构架,斟酌凝练主要文字,加强科学研究,增加实物资料,在科学、准确讲好延安县委县政府发展历程的同时,突出其在民主建设、生产教育、坚持抗战等方面的历史贡献。
(二)在形式设计方面,应遵循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做陈列展览的基本原则,创新革命旧址陈列展示手段,确保复原陈列的特色化、差异化。同时,应优化参观动线,完善照明设计,充实辅助展览,注重室内陈列与室外展示相结合,力求旧址整体风貌的协调统一。
三、该项目经费预算超出我省县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制作标准,请在调整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压缩、调整并细化经费预算。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对方案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经你局会同市宣传、党史部门初审后,报我局备案。
五、我局对项目经费为补助性质。请你局监督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实施程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