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76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2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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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7-16 |
名 称: | 关于依法做好西安清真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函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清真寺违法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文物字[2019]157号)收悉。你局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提高对文物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文物违法行为依法坚决查处。经研究,现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落实地方政府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继续督促莲湖区政府严肃查处整治西安清真寺文物违法行为。
二、督促宗教部门和团体严格依法办事,凡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必须首先履行报批手续,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