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77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29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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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名 称: | 关于西汉帝陵——安陵邑保护展示方案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西汉帝陵——安陵邑保护展示工程方案的请示》(市文物字﹝2019﹞108号)收悉。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安陵邑保护展示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8﹞703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汉帝陵——安陵邑保护展示工程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明确保护区划内的管理要求,补充说明各项保护展示项目实施的紧迫性和现有的建设条件。应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内容,进一步细化本体保护措施,加强保护措施和展示手段的针对性。
(二)应结合遗址保护现状及考古研究成果,科学合理地梳理各项保护展示项目,明确工作思路及安排,细化各项展示措施的分项、分期,分阶段统筹安排各项保护展示项目有序开展。
(三)该方案内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尽快编制《安陵保护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安陵与安陵邑整体展示问题。加强五陵原片区的整体规划、保护和管理,明确各项管控要求,结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及展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搬迁及土地用途调整等问题。
四、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