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1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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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名 称: | 关于志丹县永宁寨寨址及摩崖石刻本体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志丹县永宁寨寨址及摩崖石刻本体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延革字〔2019〕85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志丹县永宁寨寨址及摩崖石刻本体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 应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岩体主要病害与文物本体之间的位置关系, 并补充完善遗址区积水对文物影响范围及程度。
2.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细化工程做法。补充完善寨址排水设计;优化锚杆设计;严格控制需爆破活石量,对松动孤立的小型块石进行人工清理,对大型块石应采取加固或防护措施。
3.应加强对寨址及摩崖石刻裂隙、危岩体等病害的监测,并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位置,补充监测设计图纸。
4.进一步完善方案图文表述。补充完善施工期间对文物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图及寨址排水设计平面图,补充完善锚杆锚固范围、布孔位置与文物之间关系立面图的标注,核校稳定性计算,核校暴雨工况下裂隙充水高度。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施工。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