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21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4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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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19 |
名 称: | 关于唐景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意见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蒲城县<唐景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19﹞58号)收悉。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物保函﹝2018﹞124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局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唐景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应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按照“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规模,景陵神道的保护措施应以现状加固为主,以保持石刻基础牢固为主要目的,不宜全面恢复原地形地貌。神道排水系统应尽量借用自然地形进行排水,进一步论证修建排水沟的必要性,保持神道风貌的协调性。
(二)客观评估基础设施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设计的主要内容,说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考古工作、日常管护和展示利用的作用。
(三)应加强考古资料的整理,陵园内道路改建应以考古资料为依据;配套设施应按照考古确认的遗迹边界外放合理距离后设置。
(四)神道遗址所在区域应对种植作物品种做出限制,应以小麦、油菜等农作物为主,不得种植树木、高杆作物、搭架作物等。
三、西汉帝陵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请你局指导景陵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要求,尽快编制《景陵保护总体规划》,明确各项管控要求。结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展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搬迁及土地用途调整等问题,切实维护好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相关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实施,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专此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