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2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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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名 称: | 关于西安城墙含光门以东海墁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西安城墙含光门以东海墁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市文物字〔2019〕172号)收悉,经专家评审和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安城墙含光门以东海墁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进一步说明重新铺设海墁的必要性。
2.在不影响墙体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灰土桩的数量,在挤密土体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原墙体的扰动。
3.适当加大灰土桩与城墙边缘的距离,避免在夯实桩体施工过程中产生横向侧力导致墙体外鼓等二次破坏,并补充对墙体横向侧移的监测。
4.严格把控建筑材料质量,进场石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效CaO、MgO含量不得低于60%”,同时,灰土桩施工时应抽检压实系数,确保工程质量。
5.细化墙体空洞的工程做法及相应的图纸。
三、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方案修改完成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你局的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