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2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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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名 称: | 关于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壁画及油漆彩绘保护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五丈原诸葛亮庙壁画及油漆彩绘保护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宝文物字〔2019〕16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壁画及油漆彩绘保护修复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工程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壁画及油漆彩绘保护修复,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壁画及油漆彩绘残损状况,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壁画、彩绘补绘应有充分科学依据,要反映历史的真实性。
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意见与建议,编制保护修复工程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