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6848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369 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19-08-21 |
名 称: | 关于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立项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举办秦商文化陈列展示项目立项的请示》(咸文物字〔2019〕2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立项。
二、 展览应依托周家大院本身,在讲好周家大院及其主人故事的同时,展示秦商文化的发展历程和社会影响。
三、 展览设计制作中应遵循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展室屋顶、地面等的加工处理,确保陈列展览风格与周家大院古建筑整体风貌协调统一。
四、该项目初步预算超出我省县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制作标准,请在方案设计阶段压缩调整经费预算。
五、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陈列方案(文字大纲、形式设计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书,并将以上材料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8月21日